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肺功能仪(CQS25A02078)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7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5A02078 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500460980AH-2
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肺功能仪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最高限价:550,000.00元
采购需求: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肺功能仪 | 550,000.00元 | 1 | 套 | 弥散残气:一口气呼吸法测定弥散残气,弥散数值和残气、肺总量等数值同时测试,同时获得。除口嘴、气体外无任何消耗品。 |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产品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
2.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11月7日 至 2025年11月14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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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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