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项目旋转下套管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钻井总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庆钻井总公司外包项目旋转下套管技术服务,预计含税金额300万元(含6%增值税)。
2.2招标范围:对川渝、陕晋市场所需的约35口井的旋转下套管服务,拟通过业务外包的方式实施,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将依据招标人对服务项目的具体要求分别提供服务的人员、车辆及设备配合招标方进行上井服务。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4服务地点:川渝、陕晋施工区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人员要求:至少提供一名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至少具有2支下套管作业队伍,每支作业队伍至少具有4人(其中班组长一名(可兼职)、扭矩仪监控岗一名,操作岗2人),年龄在24~50周岁。本次招标的评审环节对HSE证、井控证及硫化氢证不要求,有证人员可在人员计划表中注明持证情况,无证人员需承诺在进场服务前完成培训并取证,否则否决其投标。
3.3车辆要求:至少提供4台自有下套管设备拉运车辆。
3.4设备要求:至少具有一套自有顶驱下套管装置;至少具有4套自有防爆扭矩仪且具有实时传输功能。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30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下套管服务业绩。
3.6财务要求:无资不抵债的情形;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7 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7.3投标人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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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