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泰洲港泰兴港区七圩作业区虹桥工业园区公用码头工程项目打桩船设备租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泰洲港泰兴港区七圩作业区虹桥工业园区公用码头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打桩船(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泰州港泰兴港区七圩作业区虹桥工业园区公用码头工程位于泰州泰兴市虹桥镇内,上游紧邻辰信重工、下游紧靠虹福造船,工程位于长江下游泰兴水道出口段左岸,距吴淞口约182km。拟建2个5000吨级件杂货泊位及配套设施,承担26万吨/年货物(钢卷、型材、集装箱产品、海工装备、大型钢构件及其他件杂货)装卸功能,码头平台总长151m,双侧靠船。设计年通过能力 28万吨。
拟拆除老码头长197米,宽12米。采用钻孔桩基础,排架间距5米,一个排架2根桩。码头长度方向设置通长钢筋混凝土轨道梁,其上搁置预应力空心板,空心板上设置10cm 厚桥面铺装。另有系船柱、橡胶护舷等附属设施。采用绳锯切割分块,梁板采用130t汽车吊拆除,钻孔桩采用120t起重船拆除,整体施工从江侧往岸侧推进。
2.2招标内容:(船舶名称、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
| 序号 |
包件号 |
船舶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计划 交货期 |
备注 |
| 1 |
01 |
打桩船 |
60t |
艘 |
1 |
2025.11 |
以实际通知为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营业范围具备船舶租赁或相关资质的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无。
(5)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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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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