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晶城科技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包头市晶城科技改造项目工程施工,项目代码:2507-150203-04-02-951384,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内蒙古昆仑新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已经由包头市昆都仑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部门批复,批准文号为\,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昆都仑区浙江大学包头工业技术研究院中试基地
2.批准文号:\
3.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为包头市晶城科技改造项目,改造建筑面积为1391.24㎡,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涉及建筑1层、2层。1层装修改造主要功能为厂房、监控室、更衣室及会议室,2层为会议室、办公室、茶水间、车间。配套改造给排水、供配电、空调通风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4.标段编号: A1502002025110601001001
5.项目名称:包头市晶城科技改造项目工程施工
6.工期(天):90天
7.计划投资: 10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②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并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④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予认可,财务、信誉等其他要求需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全部满足;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投标,以牵头方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⑤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的40%。
注: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其它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 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04日 09:30 分
2.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上传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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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