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级媒体深度融合发展项目(一包)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P-SZCG2025155A
项目名称:地市级媒体深度融合发展项目(一包)
预算金额:713.4954万元
最高限价:713.4954万元
采购需求:为“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加强新技术在媒体领域的应用,提升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通过采购先进的数智生产技术设备,进行采编平台改造,实现广播电视台在媒体融合生产方面的数智化升级。本包别主要采购融媒体采编平台,包括存储、交换机、服务器、工作站、融媒生产系统、新闻制作系统、智慧媒资系统、直播指挥调度、AI创作工具、运维监控、智慧广播系统、网络安全测评及运维、ups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配套服务(签订合同后 4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硬件设备供货,5日历天内完成硬件搭建,5日历天内完成综合布线,10日历天内完成系统后台、智能服务、定制服务系统调试,10日历天内完成各项应用软件安装调试,10日历天内完成完整的生产流程测试系统的各项功能,30日历天内完成使用部门的进度对各部门进行培训,并按照正常生产流程进行试运行(在此期间新老系统同步使用),10日历天内完成利旧设备安装并切割,5日历天内完成利旧设备试运行正常后,根据实际情况择机正式上线,系统上线正常运行30日历天后在5日历天内完系统整体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硬件搭建及综合布线结束之后60日历天内同步完成老媒资素材入库分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 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
(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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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