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91-JZCG-G2025-0022 项目名称: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社会面治安监控线路租赁服务 预算金额:131.04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31.04万元。 采购需求: 社会面治安监控线路租赁服务,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投标人提供有效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CA电子签章,必须清晰可见) 3.投标人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CA电子签章,格式见示范格式三) 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须作出承诺;(提供承诺书加盖CA电子签章,格式见示范格式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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