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FHGL-G2025-0033 项目名称:2026年全区农污处理设施建设运维监督管理技术服务 预算金额:250.000000万元(采购包1:129.600000万元;采购包2:120.4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49.4268万元(其中一标段:129.3112万元;二标段:120.1156万元)(磋商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对全区1437个自然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系统的建设和运维情况开展每季度全覆盖巡查工作,并全年共计抽检260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具体详见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2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