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山东半岛北L场址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施工Ⅱ标段项目招标人为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华能(烟台牟平区)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拖轮 (设备名称)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华能山东半岛北L场址海上风电项目位于山东半岛北部海域,属国管海域。工程风电场区水深在51~53m之间,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为70km,场址东西长约8.7km,南北宽约9.0km,场址面积47.9km2,规划装机容量504MW。
风电场所发电能汇集至海上升压站,经主变升压至220kV后通过2回220kV海缆敷设至航天员海上训练基地西侧约200m处沙滩附近登陆,随后转220kV陆缆接至风电场陆上运维中心。陆上运维中心汇集后最终升压至500kV后通过新建线路送出至电网。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本次招标租赁拖轮一艘,租赁时间暂定2025年11月至2026年3月,租期4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承租方实际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进场地点:山东威海港北部海域
暂定进场时间:2025年11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承租人通知为准
技术规格:拖轮证书主机总功率2940kW及以上,航区近海及以上。
燃油:船舶租赁期间的燃油由承租方负责提供并承担费用。
淡水:船舶租赁期间的淡水由承租方负责提供并承担费用。
船舶进场费:与进场有关的全部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投标的船舶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至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时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船舶出厂时间不超过10年。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无
(5)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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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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