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采购范围: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大学校园内和新汶校区的:(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消防水源;(3)消火栓系统;(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5)水喷雾灭火系统;(6)细水雾灭火系统;(7)泡沫灭火系统;(8)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9)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10)气体灭火系统;(11)干粉灭火系统;(12)防烟排烟系统;(1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14)防火分隔设施;(15)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6)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17)消防电源监控系统;(18)防火门监控系统。
要求:维保单位应当按照《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规则》完成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具有消防施工、维保、检测一级资质,各项消防维保人员资质证书、具备消防系统设备、器材的检测资质、以及消防安全管理和维修能力,配备人员持证上岗;根据新矿职大、新汶党校校区相关消防工作或者突发消防隐患问题,维保单位人员必须接到维修通知,1个小时内赶到现场,4个小时内整改安全隐患,较严重不易消除隐患不超过2天提出方案解决。
1.2实施地点:新矿集团职工大学莱芜区凤城东大街81号和党校新汶校区新泰市新汶办事处步行街南首;
1.3计划工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有效。
1.4最高限价:4万元 (含税,投标人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1.5结算付款方式:内部转账(抹账)、银行承兑以及其他;
1.6质量/服务标准:1.根据新矿职大、新汶党校校区相关消防工作或者突发消防隐患问题,维保单位人员必须接到维修通知,1个小时内赶到现场,4个小时内整改安全隐患,较严重不易消除隐患不超过2天提出方案解决。2.根据山东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维保人员每周到校2次巡查、月度巡查1次出消防安全维保报告,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根据消防维保完成情况,进行月度考核年度结算。维保单位应当按照《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规则》完成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具有消防施工、维保、检测一级资质,各项消防维保人员资质证书、具备消防系统设备、器材的检测资质、以及消防安全管理和维修能力,配备人员持证上岗;根据新矿职大、新汶党校校区相关消防工作或者突发消防隐患问题,维保单位人员必须接到维修通知,1个小时内赶到现场,4个小时内整改安全隐患,较严重不易消除隐患不超过2天提出方案解决 。
2.3人员要求:各项人员配备齐全,从事相关行业经验丰富等;
2.4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2022年至今的类似项目评估合同扫描原件;
2.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提醒:谈判保证金打款只接受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1月11日起至2025年11月19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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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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