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直接采购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
按照水土保持有关技术标准和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开展引水上塬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数据采集工作。就委托事项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监测记录和数据、监测意见等。根据生产建设项目的特点,明确监测内容、方法和频次,调查获取项目区水土流失背景值,定量分析评价自项目动土至投产使用过程中的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效果,及时向生产建设单位提出控制施工过程中水土流失的监测数据;
1.2实施地点:咸阳市长武县;
1.3计划工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供应厂家可自报最优工期。
1.4最高限价:5.5万元 (含税,税率1%,投标人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1.5结算付款方式:电汇,承担,保理,融信通等,整体工程竣工后1年内无息付款,采用以上付款方式付款时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全部承担;
1.6质量/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规范要求,顺利完成分项验收;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能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相关资格;
2.3人员要求:各项人员配备齐全,从事相关行业经验丰富等。
2.4业绩要求:无;
2.5财务要求: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提醒:谈判保证金打款只接受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1月12日起至2025年11月18日23: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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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