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ZC2025-C2-990915-GZJL
项目名称:太阳村人民法庭高压外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8326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太阳村人民法庭高压外电工程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326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在用户指定位置新建一座箱变S13-M-250kVA(柳南法院专变)。(2)在太阳村站开闭所916间隔引出电缆YJV22-8.7/15kV-3×70/450m至柳南区人民法院专变,新建电缆通过新建排管与新建顶管敷设。(3)新建箱变基础1座(含检查井)、新建行人转角井1座、新建行人直线井4座、新建2+1回行人排管、新建6+1回顶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最高限价(如有):746563.47
合同履约期限:工期要求60日历天。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招标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做好参与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的充分准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贰级以上(含贰级)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供应商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