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13-00196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电力弃管小区维修(二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对电力弃管小区公共部位进行巡检、维修,巡检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主要针对园区及居民楼内公共用电部位的设施、设备进行巡检和维修,处理突发性电力故障等。解决影响居民用电难问题,提高居民用电质量和用电安全。
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合同签订后一年、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合格。本项目质保期为二年,质保期内中标单位需配备专职的人员齐全的售后服务团队,24小时内及时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且已明确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的省份,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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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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