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381-02752
项目名称:海城市污水工程、雨水工程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280000
最高限价(元):2280000
(一)、项目概述:
1、对海城市污水工程、雨水工程进行专项规划等编制服务。
2、规划内容:通过对规划区域内排水系统现状分析,提出雨、污水排水工程建设的具体构想,明确排水工程设施布局,确定排水设施种类、数量、位置和用地范围,布置排水管渠,确定管段设计流量和控制标高,为城镇排水设施建设提供基本依据。确保方案的科学性、经济性和可行性。规划应充分考虑城镇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旨在构建一套高效、生态、智能的排水系统,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3、规划范围
(1)污水工程专项规划:本次污水工程专项规划范围包括海城市城区及下辖23个镇(街道)。海城市城区规划面积约50平方千米,市域面积2732平方千米。
(2)雨水工程专项规划:本次雨水工程专项规划范围只包括海城市城区。海城市城区规划面积约50平方千米。
4、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5年-2035年,近期到2030年,远期到2035年。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海城市污水工程、雨水工程专项规划成果文件。具体包括:
1.出具成果规划文件具体包括两部分:规划说明以及图纸附件(附于规划说明后)。
2.纸质版的要求:能够清晰、完整的体现污水、雨水专项规划内容及要求,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提交服务成果并通过审核(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单位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