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马晋国遗址•盟誓遗址保护展示盟书展示及配套设施项目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LF14108120251111EPC015-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临汾市侯马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侯马晋国遗址•盟誓遗址保护展示盟书展示及配套设施项目总承包(EPC)(招标项目编号:SXLF14108120251111EPC015-01)已由侯马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侯行审发(2025)156号文件、(2025)15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和侯马市财政筹措解决,招标人为侯马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为:该项目占地面积10084平方米,改扩建总面积 6074平方米,其中,改建现场展示馆 2029.23 平方米、文化研究中心 3315.16平方米,新建游客服务中心 729.61平方米(包括地上建筑面积4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19.61平方米),同时建设室外停车场1300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58个)及配套道路、室外给排水、供电等附属设施。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侯马晋国遗址•盟誓遗址保护展示盟书展示及配套设施项目总承包(EPC)
招标范围:侯马晋国遗址•盟誓遗址保护展示盟书展示及配套设施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计划投资:6520.82万元
工期:11个月(330日历天)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设计深度;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同类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4、设计负责人
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5、施工负责人
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黑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联合体各单位的法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各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②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四、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 11 月13日00时00分至2025年 11 月 19日23时59分。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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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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