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云南玉溪销售分公司8座加油站全自动洗车机联营合作项目
(招标编号:ZY25-XN528-FW1616-01)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西藏销售公司橇装加油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销售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销售分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背景概况
中国石油西藏销售公司橇装加油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销售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选商条件,现对中国石油西藏销售公司橇装加油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销售分公司;
3.交货地点:西藏拉萨墨竹工卡县扎西乡(2台40m3)、日喀则到佩枯措段(1台40m3)、林芝墨脱县(4台25m3)、山南加查县(2台25m3)、阿里改则县(1台40m3)。
4.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配送到位,设备到货后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5.免费质保期:至少1年。
6.控制价:根据《关于购置橇装设施的批复》(藏油销字〔2025〕291号),本采购项目控制价为391万元,控制价中含13%增值税,超过此价格的投标将予以否决。以上控制价包括但不限于橇装加油设备的费用、运杂费(含一次到站接卸费)、吊装费、设备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工具费、质保备件费用及售后服务费、利润、辅件及相关配件以及合同中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所有义务、责任和风险等所有费用。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采购10台橇装加油设备,具体明细如下:
| 橇装加油设备采购明细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采购橇装数量(台) |
每台橇装设备的油罐容量(m³) |
单/双油品 |
加油机 |
后续拟装油品 |
每台橇装设备控制价(万元) |
该项目采购橇装设备控制总价(万元) |
| 1 |
华泰龙尾矿项目 |
拉萨墨竹工卡县扎西乡 |
2 |
40 |
双油品(汽油20m³、柴油20m³) |
双泵双枪(一汽一柴) |
92#、0#(或-20#) |
45 |
90 |
| 2 |
金龙铜矿 |
阿里改则 |
1 |
45 |
|||||
| 3 |
新藏铁路日喀则带佩枯措段 |
日喀则到佩枯措段 |
1 |
40 |
双油品(0#20m³、-20#20m³) |
双泵双枪(两柴) |
0#、-20# |
42 |
42 |
| 4 |
雅下水电站 |
西藏林芝墨脱县 |
4 |
25 |
单油品(柴油25m³) |
双泵双枪(两柴) |
0#或-20# |
35 |
140 |
| 5 |
巴玉水电站、错那边防项目 |
山南加查县 |
2 |
25 |
双油品(汽油10m³、柴油15m³) |
双泵双枪(一汽一柴) |
92#、0#(或-20#) |
37 |
74 |
|
|
合计 |
10 |
|
|
|
|
/ |
391 |
|
备注:(1)隔舱设置需满足SH/T 3134—2023 《橇装式汽车加油站技术标准》规范要求。(2)其中雅下水电站项目考虑到当地公路转弯半径问题,橇装加油设备长度不得超过9.3米。(3)以上控制价包括但不限于橇装加油设备的费用、运杂费(含一次到站接卸费)、吊装费、设备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工具费、质保备件费用及售后服务费、利润、辅件及相关配件以及合同中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所有义务、责任和风险等所有费用。
投标人需对每台(单台)橇装设备进行报价,并汇总每个项目采购的橇装设备投标总价及最终合计金额(某项目采购橇装设备投标总价=该项目每台橇装设备报价*该项目采购撬装数量)。具体报价格式如下:
| 投标人橇装加油设备报价表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采购橇装数量(台) |
每台橇装设备的油罐容量(m³) |
单/双油品 |
加油机 |
后续拟装油品 |
每台橇装设备报价(万元) |
该项目采购橇装设备投标总价(万元) |
| 1 |
华泰龙尾矿项目 |
拉萨墨竹工卡县扎西乡 |
2 |
40 |
双油品(汽油20m³、柴油20m³) |
双泵双枪(一汽一柴) |
92#、0#(或-20#) |
|
|
| 2 |
金龙铜矿 |
阿里改则 |
1 |
|
|||||
| 3 |
新藏铁路日喀则带佩枯措段 |
日喀则到佩枯措段 |
1 |
40 |
双油品(0#20m³、-20#20m³) |
双泵双枪(两柴) |
0#、-20# |
|
|
| 4 |
雅下水电站 |
西藏林芝墨脱县 |
4 |
25 |
单油品(柴油25m³) |
双泵双枪(两柴) |
0#或-20# |
|
|
| 5 |
巴玉水电站、错那边防项目 |
山南加查县 |
2 |
25 |
双油品(汽油10m³、柴油15m³) |
双泵双枪(一汽一柴) |
92#、0#(或-20#) |
|
|
|
|
合计 |
10 |
|
|
|
|
/ |
|
|
投标人报价时不得超过各项目每台(单台)橇装设备的控制价,最终10台橇装设备的合计价格作为投标人最终价格评审的投标报价。
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影印件。
2.投标人须为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制造商应具备对应许可证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固定式压力容器(中、低压容器)(D)、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罐体)、阻隔防爆橇装加注(或加油)装置防爆合格证。授权代理商代理的生产企业也必须满足上述条件。投标人须在设备安装竣工验收后,能根据西藏地区相关要求提供设施设备相关资料,并配合建设单位办理运营手续。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4)与招标人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与招标人直接或间接法律诉讼的单位;招标人组织的选商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租用、借用他人资质的;与招标人项目合同履行过程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已纳入招标人黑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其投标将被否决。(以评标时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4.业绩要求: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一项橇装加油设备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发票。提供业绩时需附业绩汇总表(列明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单个项目销售数量、销售数量汇总等内容)。
5.财务要求: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产品质量等问题。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应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新成立的公司(未开展财务审计业务)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按其实际营业时间进行审计;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6.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列为黑名单内“三商”的,对于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投标人不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无法补正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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