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主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水质提升项目超细格栅、自养反硝化滤池系统及臭氧制备间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X-2547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
1、招标条件
本长治市主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水质提升项目超细格栅、自养反硝化滤池系统及臭氧制备间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I1401005264000427001),已由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发〔2025〕1号批复,项目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山西三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治市主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水质提升项目超细格栅、自养反硝化滤池系统及臭氧制备间设备采购
2.2招标编号:HXZX-25474
2.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第1标段:
长治市主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水质提升项目超细格栅、自养反硝化滤池系统及臭氧制备间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4交货地点:山西省长治市主城区污水处理厂原厂区内
2.5交货期(含安装):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2.7质保期:3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为: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供货能力和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2近三年(2022年12月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同类型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含供货范围和签字盖章页,要求提供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三建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方库》;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2日23时00分至2025年11月17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
4.2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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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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