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J-AK-2025035
项目名称:安康市恒河水库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6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恒河水库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76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764,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水库管理服务 | 安康市恒河水库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764,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恒河水库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恒河水库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5年1月至今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交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9)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1)非联合体投标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