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ZB-2025-2768
项目名称: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相关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结束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评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合同包2(成效推广)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评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3)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常规和三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4)提供2025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提供养老、医疗至少一种。)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社保机关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代缴代办社会保障资金不予认可。);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5)提供2025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附加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上一篇 浙江九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常山县“两柚一茶”特色产业三产融合项目—改造提升胡柚种苗繁育中心种质资源圃项目—采购胡柚实生树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下一篇 确山县残疾人联合会购置残疾人康复中心设备器材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