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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江安县重点小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项目名称)一标段、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宜宾市江安县重点小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发改投〔202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江安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安城交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标段、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江发改投〔2023〕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砝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
  2.1.1建设地点:宜宾市江安县江安县四面山镇、阳春镇。
  2.1.2建设规模:对南井河和和尚洞河进行水生态综合治理,(一)河滨带生态修复工程包括①南井河四面山镇段、阳春镇段:河道管理范围内两岸建设生态缓冲带,长度 6.12km,宽 2m,合计面积约为 17610 ㎡。(二)河道水域生态修复工程包括①南井河四面山镇段:采取水生动植物生态修复措施,种植水生植物,并投放底栖动物(螺、贝类等)及鱼类,拟修复长度 3km;②和尚洞河四面山镇段:采取水生动植物生态修复措施,种植水生植物,并投放底栖动物(螺、贝类等)及鱼类,拟修复长度 2km。
  2.1.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二标段:
  2.1.1建设地点:宜宾市江安县夕佳山镇、江安镇和大妙镇。
  2.1.2建设规模:对绵溪河、天堂河电厂湾支流、锦溪河进行水生态综合治理,(一)河滨带生态修复工程包括①绵溪河夕佳山镇段:河道管理范围内两岸建设生态缓冲带,长度 1.3km,宽 6m,合计面积为 590 ㎡;②锦溪河大妙镇段:河道管理范围内两岸建设生态缓冲带,长度 3km,宽度 1.5m,合计面积 580 ㎡。(二)河道水域生态修复工程包括①锦溪河大妙镇段:采取水生动植物生态修复措施,种植水生植物,并投放底栖动物(螺、贝类等)及鱼类,拟修复长度 3km。
  2.1.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 3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水利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完(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 允许 ☑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二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 3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水利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完(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 允许 ☑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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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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