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辽阳石化分公司2026年度硫酸(98%)采购
招标编号:ZY25-SY271-WZ0254-01
本招标项目辽阳石化分公司2026年度硫酸(98%)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辽阳石化分公司2026年度硫酸(98%)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产品范围:辽阳石化分公司硫酸(98%)主要用于油化部烷基化装置使用。根据公司生产计划安排,现对辽阳石化分公司2026年所需硫酸(98%)进行年度框架采购。预估需求数量3000吨,具体供货数量以辽阳石化月需求计划为准。
2.2交货期或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按辽阳石化生产需求及时供货。
2.3实施或交货地点: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辽阳石化分公司油化部等指定地点。
2.4交货方式:汽运槽车交货,优先选用国5及以上车辆运输。
2.5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性能指标。
2.5最高投标限价:开标前5日公布。
3.2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3.3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时另需提供:
(1)制造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
(2)制造商对本次投标出具的唯一正式授权书。
(3)制造商及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制造商授权的多个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3.4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需提供有效的涵盖标的物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有效的涵盖标的物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同时提供所代理制造商有效的涵盖标的物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
3.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硫酸(98%)的供货业绩,且数量不低于2个,同一使用单位的多个供货业绩视为1个。
投标人须提供:
(1)供货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可隐去价格)。
(2)每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与供货合同对应的发票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可隐去价格)。发票中的信息应满足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的需要。(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进行核实,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视同其在辽阳石化公司有不良使用业绩。)
3.6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无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的复印件,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7投标人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8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按主要技术要求提供2025年硫酸的出厂质量检验单一份及本年度或上一年度市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扫描件)。
(2)投标人须承诺标的物在用户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过安全、环保、质量责任事故,在辽阳石化分公司无不良使用业绩。
(3)投标人须是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管理系统的在网用户(提供网站截图)。
(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每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出厂不少于3000吨的硫酸易制毒购买备案证明(需提供备案证明扫描件;代理商投标须同时提供其制造商的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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