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三门县分公司快包大件处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三门县分公司快包大件处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POST-FW-25061,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三门县分公司快包大件处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JPOST-FW-25061
三、项目概况:根据三门县分公司提交的快包大件处理外包服务采购立项的请示(台邮寄递外包立项(2025)16 号),经台州市分公司外包立项决策(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5)27号)审核及省公司批复,本项目为三门县分公司快包大件处理外包服务采购,包含但不限于:不可上机件人工收寄、集包分拣封发、异形件和疑难件处理、制单、封车发运、工单处理、邮件安检、邮袋容器整理和场地清洁等全流程。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 个标包,中标1 家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77.76万元/年(含税)。
| 业务种类 | 服务内容 | 月日均业务量 (万件/天) | 单件限价(含价格分 税,元/件) | 权重 |
| 快包大件 处理外包 服务 | 包含但不限于:不可上机件人 工收寄、集包分拣封发、异形 发运、工单处理、邮件安检、 邮袋容器整理和场地清洁等 全流程。 | 0.3万件(不含)以下 | 0.705 | 60% |
| 件和疑难件处理、制单、封车0.3万件(含)-0.5万件(不 含) | 0.625 | 30% | ||
| 0.5万件(含)以上 | 0.580 | 10% |
备注:1、全环节外包单价中已包含本合同外包服务环节范围内乙方配合甲方开展的容器整理、手工重量稽核、安检辅助等工作服务项目的报价。
本项目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2.结算业务量取数口径
(1)全环节取数口径及说明:取数口径示例:新一代系统-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环节-处理量-总量统计。取数说明示例:散件业务量=散件外走合计数+分拣封发环节的内件数+经转总包数。
3.按实际业务类型进行结算,结算计价方式为:分档累计。例:3 个分档计价区间分别为:3000 件(不含)以下,a 元/件;3000 件(含)-5000 件(不含),b 元/件;5000 件(含)以上,c 元/件。如某月为 30 天,当月月日均处理量为 8000 件,则当月结算费用为=(2999-0)件×30 天×a 元/件+(4999-3000)件×30 天×b 元/件+(8000-5000)件×30天×c 元/件。
4.旺季结算约定:旺季不上浮5.生产所需的场地、水电、设备、邮袋、袋牌等所有耗材的提供及费用承担方式约定如下:循环邮袋、水电(因运营不当导致浪费的水电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等由招标人提供,物料耗材(封包线、扎带、胶带、剪刀、预制袋牌、塑料袋、编织袋、包装使用的透明胶带、薄膜袋、办公生产物料工具等)、PDA 及打印机设备(袋牌打印机、便携式打印机等),分拣机供包混合收寄设备信息接口费用、人工、服装由投标人提供。6.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工艺改造、业务结构的变化、流程改变、实际成本变动等情况发生时,需要重新核定和商谈合同价格的,经双方协商,按核定商谈后的价格签订补充协议,或者视实际情况提前终止合同。(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本项目投标报价要求按“量增价降”原则,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三)合同期限:1 年,合同到期前四个月,经双方谈判后,在不高于原合同价的情况下,双方可续签一年。(四)项目地点:台州市三门县朝阳路3 号。(五)投标人提前做好“双11”、春节等旺季的生产业务量预测,设备、人员准备的沟通工作。投标人须在旺季来临前一个月做好预案准备,提前 15 天做好设备、人员准备的落地工作,确保生产旺季平稳有序,增加处理场地的人工处理费用及相应的安全风险成本由投标人承担。
六、需求部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三门县分公司。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2 资格条件
2.2.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2.2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3 投标人应具有自2022 年10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区县及以上快递行业类似外包服务业绩50 万元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发票或结算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2.2.4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2.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2.6 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2.2.7 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2.8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2.10 被浙江省内部处理外包评价最新一期评价为“不合格”的,禁止参加本项目。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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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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