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第一 卷
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飞普日达河、得金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飞普日达河、得金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布拖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布发改经信函【2023】8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凉山彝族自治州布拖生态环境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凉山彝族自治州布拖生态环境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布拖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布发改经信函【2023】8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兴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布拖县境内飞普日达河特木里镇段,项目具体实施范围为飞普日达河日呷村至003乡道与G356交汇处的流域、得机沟则洛村段
2.2 规模:本项目沿河岸种植滨水植物,建设河道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7406.55m2,沿河岸农田耕地区域建设生态沟渠拦截净化工程11720.24m,飞普日达河建设生态湿地41064.44m2,种植沉水植物 27020m2,种植挺水植物2607.04m2,在河流上下游及得金沟汇入口建设8参数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站3套。
2.3 计划工期:2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包含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3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项目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27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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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