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SPS20251113NTGC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梨树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四农局函〔2025〕31号、四农局函〔2025〕3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梨树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的代建服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梨树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代建服务1标段、2标段、3标段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内容 |
建设地点 |
招标控制价 |
1 |
梨树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代建服务1标段 |
项目外业施工和内业档案全过程管理服务 |
白山乡、泉眼岭乡、孟家岭镇、十家堡镇 |
不超过总投资的0.35% |
梨树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代建服务2标段 |
项目外业施工和内业档案全过程管理服务 |
小宽镇、孤家子镇、榆树台镇、喇嘛甸镇、梨树镇 |
不超过总投资的0.35% |
|
3 |
梨树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代建服务3标段 |
项目外业施工和内业档案全过程管理服务 |
东河镇、双河乡、金山乡、蔡家镇 |
不超过总投资的0.35% |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过程管理服务结束止(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地方法律法规要求和行业相关服务标准的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工程管理服务、技术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3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及以后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资信良好承诺书);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 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3.7投标人不可兼投兼中,投标人只能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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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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