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河东新区芝溪谷片区乡村振兴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遂宁市河东新区芝溪谷片区乡村振兴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遂宁市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405-510925-04-01-194816】FGQB-004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遂宁市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405-510925-04-01-194816】FGQB-004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遂宁市新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芝溪谷片区。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1)流转17000亩耕地,发展特色农业种植(其中红薯、大豆轮作6000亩,萝卜种植5500亩、白芷种植5500亩),对流转土地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完善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硂管涵、田间道路、下田坡道、农田防护等;(2)新建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约1万平方米(其中农资配售中心0.1万平方米,机棚库0.12万平方米,维修间0.08万平方米,烘干房0.2万平方米,加工房0.2万平方米,常温仓库0.3万平方米);(3)对芝溪谷片区内共计约3800户农房厕所进行改造,并对农户房屋及村容村貌改造提升约1.2万平方米;(4)完善片区供水管线及强弱电杆线序化整治(对芝溪谷片区自来水管线进行梳理和补缺约15千米,强弱电干线整治约28千米);(5)对片区内道路及桥梁进行新建及升级改造,改善周边配套;(6)配套购置设备以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2.3 勘察设计周期:60日历天(不含审批时间)。其中勘察周期:30日历天(不含审批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 25 日历天内完成地勘钻孔工作,5日内完成地勘报告资料。设计周期:60日历天(不含审批时间)。签订合同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工作通过审查后20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初设审查通过后 2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分标段执行)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包括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期现场服务等。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入川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4家;(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3)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的投标活动全面实施,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4)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招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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