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滨海处理中心员工接送班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滨海处理中心员工接送班车项目
二、项目编号:WZPOST-FW-202515
三、项目概况:根据温州市分公司提交的采购需求(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5〕39 号、采购需求〔2025〕第789 号),本项目需采购温州大道2399 号邮政大院往返龙湾滨海四路93号滨海邮政处理中心的自有员工接送服务。
四、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1 个标包,确定1-2 名中标人(若中标2 家供应商,其中一家为项目实施供应商,另一家为项目备用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95 万元/年(含税)。
| 序 号 | 车型 | 预估总趟次 (按365天计) | 单价最高限价 (含税) | 含税单项最 高限价 (元/年) | 价格分 权重 | 预估采购金 额(元/年) 含税 |
| 1 | 二类小巴客车 (19座) | 1122 | 包车费 450元/趟 | 504900 | 53.15% | 950000 |
| 2 | 三类中巴客车 (38座) | 485 | 包车费 580元/趟 | 281300 | 29.61% | |
| 3 | 四类大巴客车 (48座) | 252 | 包车费 650元/趟 | 163800 | 17.24% |
注:采购数量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以上价格为含税单价,税率为6%,合同履行期间如遇税率变动,合同不含税金额不变,双方根据新税率签订补充协议。接送路线里程原则上将以百度/高德地图里程为参考(单趟约30 公里)。
(二)报价:本项目设置每类车型单趟包车费最高限价,详见上表;投标人按每类车型单趟包车费报价,且投标人报价要求保留 2 位小数(小数位数不足的,则默认不足部分为0);若投标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或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工费(包括管理人员、驾驶人员等所有人员工资和奖金、法定保险及福利待遇费用、加班费等)、油费、车辆违章罚款及其他违章违法所产生的费用、停车费、维修费、保养费、运输保险费、车辆保险费、事故处理赔偿费、年检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投标人提供的车辆须符合相关规定,车辆首次上牌时间不得在 2020 年 1 月 1 日前。
(三)服务期限:1 年(或采购费用达到合同总金额时提前终止)。合同到期后,在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且不超过现有单价与总金额可续签一年。(四)服务区域:浙江省温州市范围内。(五)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客运),提供的车辆必须为营运车辆。(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6、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7、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10、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 地址、CPU 信息/CPUID 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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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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