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DDL-2025158
项目名称:宁强县林业局2025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野生鸟类保护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野生鸟类监测):
合同包预算金额:239,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9,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 野生鸟类监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39,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合同包2(野生鸟类监测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161,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1,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2-1 | 其他照相机及器材 | 野生鸟类监测设备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1,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野生鸟类监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3〕5号;
(14)按相关规定需要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野生鸟类监测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3〕5号;
(14)按相关规定需要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野生鸟类监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2(野生鸟类监测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18日 至 2025年11月2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汉台区将台路工商所南侧白色办公楼3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台区金地酒店16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台区金地酒店16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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