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ZB-2025-2770
项目名称:石泉县2025年秦岭中段(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森林防火灭火及病虫害防治物资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76,75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石泉县2025年秦岭中段(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森林防火灭火及病虫害防治物资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76,75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6,75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消防设备 | 176750.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6,75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2025年秦岭中段(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森林防火灭火及病虫害防治物资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 《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9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2025年秦岭中段(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森林防火灭火及病虫害防治物资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半年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完税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社保缴纳情况: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court.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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