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C-2025-ZFCS-F-158
项目名称:咸阳市三原县南关片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3,8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市三原县南关片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市三原县南关片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合法有效;
(2)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注:财会[2023]15号文《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主动向被审计单位提供附验证码的审计报告。即2023年及以后的审计报告需附验证码。
(4)提供2025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2025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提供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