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月山工务段2026年收轨装置、发电机、暖风机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GDDF-2025-CL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月山工务段2026年收轨装置、发电机、暖风机维修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月山工务段材料科,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生产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6年收轨装置、发电机、暖风机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2026年收轨装置、发电机、暖风机维修
项目编号:YGDDF-2025-CL05
项目内容:收轨装置7组、随车发电机19台和暖风机12台,最高限价为41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为有上述资质的厂家授权的特约维修商)或为铁路起重装置制造厂(或授权的特约维修商),具备收轨装置、发电机和暖风机维修能力。
3.3投标人须提供财务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亏损。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技术力量,具有充足的配件储备,具有较强的技术支持能力。承诺收轨装置、发电机、暖风机维修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3.5投标人须在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进行维修响应,2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故障。每月对所有收轨装置和发电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签认检查记录。
3.6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物资〔2024〕133号)文件规定,接收接受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3.7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供应产品必须为合法企业生产的正规产品,质量符合行业标准,合格证或质量说明书齐全,质量三包,符合生产实际需要,满足正常使用的条件,对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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