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
一、招标条件
山西垣曲二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安全监测工程(招标项目编号:M1400000026011422006),招标人为:山西丝路晋元电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安全监测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山西垣曲二期抽水蓄能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装机容量1200MW,工程主要建筑物包括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和地面开关站等。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西垣曲二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安全监测工程
(1)建设地址: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
(2)施工工期:暂定5年。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山西垣曲二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之日止。
(3)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及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及开关站、枢纽区边坡等部位的变形、渗流渗压、应力应变、环境量、强震监测等安全监测仪器设备(含辅材)的采购、检验和率定、安装、埋设、调试、竣工验收工作。永久安全监测项目进行巡视检查、观测、设备设施维护及观测资料整编分析等。具体范围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西垣曲二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安全监测工程
3.1资质条件:
(1)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
(2)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上级主管单位批复的财务决算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为准。
3.3 业绩要求:
(1)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工项目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业绩(含已完工和正在实施的项目)。
(2)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或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材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需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3.4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至少具有1项担任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等职务工作经历,且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工作不低于5年,并不得同时在本工程工地以外的其他工程兼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业绩的材料。
3.5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项担任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经历,且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工作不低于8年,并不得同时在本工程工地以外的其他工程兼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业绩的材料。
3.6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无重大违约失信行为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开标后对参与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8日18时00分起至2025年11月23日18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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