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庆油田三级物资招标昆仑投资井田实业芳纶纤维等物资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WZGK4915
本招标项目2025年大庆油田三级物资招标昆仑投资井田实业芳纶纤维等物资项目,招标人为大庆油田井田实业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1 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庆油田井田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大庆油田井田实业有限公司所需的实业芳纶纤维等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第1名的为中标人。
2.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2.3中标结果有效期: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6年12月30日。
2.4 交货期:按照用户要求。
2.5 交货地点:按照用户要求。
2.6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7 技术要求:见附件。
3.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及营业执照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的截图。
3.2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检验)机构(CMA与CNAS标识)出具的有效的“芳纶纤维”、“聚碳酸酯板”(名称相同即可,不要求规格型号完全一致)两种产品2024年7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前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原件扫描件。发票内容必须体现检验产品的名称,否则无效。报告中委托单位或供样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检测或检验结果必须为“合格”或“符合”。
3.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及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nca.gov.cn上查询截图。
3.4投标人必须承诺:a.接到订单20天(含)之内完成备货并送达指定现场;b.招标产品到货后,由招标人指定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收货,所产生的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不合格产品退回,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5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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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