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01]PC[GK]2025004
项目名称:高速挖掘装载机(高速两头忙)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00,000.00元
采购包1(高速挖掘装载机(高速两头忙)):
采购包预算金额:3,8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8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38,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2210200-铲土运输机械 | 高速挖掘装载机(高速两头忙) | 1(辆) | 否 | 满足公路交通应急抢险需要。 | 3,8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并验收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若供应商选择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的,则提供的凭据应至少包含缴纳①基本养老保险、②基本医疗保险、③工伤保险和④失业保险的凭证。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采购文件若有与此处补充说明不同的,以此处的要求为准;(3)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得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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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