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局集团公司广州安茂铁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三亚凤凰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项目涉铁工程铁路设备第三方监测招标“项目(招标编号:ZX-2025-59)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三亚凤凰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项目涉铁工程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批复三亚凤凰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琼发改审批函〔2023〕7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广州安茂铁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三亚市
2.2建设规模
2.2.1工程范围
1、航站楼出口匝道与西环高铁并行。
项目航站楼进出口匝道为本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出口匝道高架桥位于三亚风凰机场新建3号航站楼前,连接凤凰机场3号航站楼车道边和鹿城大道。桥梁上部结构采用(19.5+32.5+19)m连续钢箱梁+(3X18)m连续现浇箱梁。高架桥道路主线设计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匝道为城市支路,由1条主线(A线航站楼车道边)和2条出口匝道(B线出口匝道和A线出口匝道)组成。主线A线入口为单向2车道,航站楼车道边为单向6车道,带中央人行站台,人行站台外侧4车道,内侧2车道:B线出口匝道为单向2车道,A线出口为单向1车道和1条应急车道。涉铁方案设计文件研究范围为A匝道与西环高铁并行的 AKO+520-AK0+711 段道路的建设,对应铁路里程 K335+956-K336+076。其中AK0+520-AK0+646.2段为桥梁段,AKO+646.2-AK0+711.971 为路基段,涉铁段总设计里程为191m。
2、航站楼至停车楼人行通道利用西环高铁既有通道下穿航站楼至停车楼。
人行通道起于航站楼换乘中心二楼,设置桁架桥跨过鹿城大道,在西环高铁涵洞前设人行扶梯落地,利用西环高铁既有K335+937.4涵洞下穿铁路路基,后在北侧设置风雨廊连接停车楼,其中涉铁段人行通道范围为J轴至A轴,包括铁路涵洞南侧人行扶梯、楼梯、邘轴处桩基础、涵洞铺装、及铁路涵洞北侧的风雨廊,段落全长约96.75m。
3、电力顶管下穿西环高铁凤凰双线特大桥及凤凰机场左、右联络线单线特大桥。
凤凰机场电源线新建工程需新建4回电缆顶管由南至北依次穿越鹿城大道、西环高铁及输油管道,拟采用孔径0.8m的顶管,于西环高铁凤从双线特大桥的56#墩与57#台之间(凤凰机场左、右联络线单线特大桥 53#墩与54#台之间)顶管下穿,电力顶管下穿对应铁路桩号K335+677。下穿点平面距56#桥墩围墙最短距离约13.65米,距57#台锥坡坡脚用墙约6.6米,桥位处顶管深约6米,孔径0.8米,下穿高铁段长约34m,总长约 134米。始发井距铁路桥边缘投影距离 34m,接收井距铁路桥边缘投影距离66m,本顶管工程(含工作井)整体按涉铁工程考虑。
具体以通过审查的施工图为准。
重点控制工程:本工程重点控制工程为项目航站楼进出口匝道。本两联桥分别采用现浇施工工艺与钢梁吊装施工工艺,其中第五联3×18m现浇梁平行于铁路进行浇筑施工,第四联钢箱梁在工厂预制后运至现场进行吊装。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措施,施工组织方案应征得铁路有关部门的同意,以减少施工对铁路运营的干扰,确保桥梁施工期间铁路运营的安全。
海南西环高铁属于高速铁路。根据《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铁运输监〔2021〕31号)、《国铁集团关于印发〈国铁集团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调〔2021〕160号)、《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发布〈广州局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细则〉的通知》(广铁施工发〔2021〕100号),该项目属于高速铁路营业线Ⅲ级施工。
2.2.2监测对象及项目
监测对象及范围:A匝道涉铁桥梁、道路,人行道桥和顶管、沉井部分施工影响范围内的铁路既有设备变形监测。
监测项目:1.A匝道涉铁桥梁、道路施工影响范围内的轨道、路基、接触网立柱监测。2.人行道桥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框架桥监测。3.顶管、沉井部分施工影响范围内铁路桥梁墩台监测。
2.2.3主要技术标准
高架桥道路主线设计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匝道为城市支路,由1条主线(A线航站楼车道边)和2条出口匝道(B线出口匝道和A线出口匝道)组成。
2.2.4本次招标范围
监测范围为三亚凤凰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项目涉铁工程范围内各土建工程项目相对应的铁路设备第三方监测服务工作,具体监测方案以铁路设备管理单位审核的为准。
2.3工程总投资291988万元,本项目最高招标限价为172.421090万元。
2.4技术标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5项目监测工期为210天(含工后30天)。
2.6标段划分:按1个标段进行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资质、财务、业绩、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测能力。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其中认证范围包含工程测量或工程监测。
(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2024年(近 3 年)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承担过铁路或地铁、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或类似工程等施工期间对运营铁路既有设备变形监测项目业绩至少1项。
(4)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铁路或地铁、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监测经历,且至少参加过一项铁路营业线既有设备监测经历。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且年龄不大于55周岁。
(5)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铁路或地铁、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监测经历,且至少参加过一项铁路营业线既有设备监测经历。具有较强的工程管理和处理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熟悉监测工程程序,且年龄不大于55周岁。
(6)监测工程师: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监测工作经历,且年龄不大于55周岁。
(7)第三方监测机构不得与被监测工程的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监测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7)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C级整改期;
(8)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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