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工务机械段
“大型养路机械附属车辆(正火装置)维修”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工务机械段“大型养路机械附属车辆(正火装置)维修”项目招标二次公告(招标编号:ZGWJXDSB2025102504-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段运营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大型养路机械附属车辆(正火装置)维修
2、项目内容:
| 项目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 大型养路机械附属车辆(正火装置)维修 |
工/天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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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修所需常用配件价及工费,根据实际发生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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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主要投标物资生产和经营能力的厂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必须为大型养路机械附属车辆(正火装置)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省级售后服务代理商。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技术力量,具有较强的技术支持能力。熟悉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工务机械段设备工作性质和工作地点,具备全天候维修服务能力,必须满足河南省内4小时、省外8小时维修响应。质保周期六个月。
4.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收接受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5.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述资料须附声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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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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