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6101251016142701-06291373
项目名称:新建彭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彭浦镇社区保障服务中心用房项目财务监理
预算编号: 0625-101178239, 0625-K10104879
预算金额(元): 1484800元(国库资金:14848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4848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新建彭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彭浦镇社区保障服务中心用房项目财务监理
数量:2
预算金额(元):1484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全过程财务监理(含审价)工作,内容包括从项目立项获批复后至通过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及账面资产完成移交期间,全过程的资金监控、财务监理、投资控制(包括按工程价款结算审核)等工作,具体项目内容、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从项目立项获批复后至通过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及账面资产完成移交期间可能发生的财务监理等所有事宜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如果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中、小型或微型企业;
(2)本次招标项目组须配备至少1名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财务人员。允许投标人外聘具备执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提供资格证书、聘用合同等证明文件);也允许投标人与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联合投标,联合体的组成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凡是此前已接受采购人或其他相关方的委托或聘请,为本项目的准备或实施提供过与财务监理工作内容有关的各类咨询服务(包括本工程的设计、采购代理、代建、工程监理,或与承担上述工作的单位存在控股、隶属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的均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参加本次投标;
(4)投标人拟派的总监必须取得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并具备高级职称;(须提供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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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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