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昌吉州分公司 2026 年内部处理业务
外包项目招标公告工在 城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品 A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昌吉州分公司2026年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采购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昌吉州分公司2026年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项目
2、 招标编号:XZJ254-121-K
3、 项目概述:拟对昌吉州分公司网路运营中心业务全环节外包:包括1、对邮件处理中心内部作业的四个生产环节进行业务全环节外包,分别为:邮件卸车、邮件装车、邮件分拣封发、人工线分拣;2、对邮件处理中心内部作业生产辅助岗进行外包:重量稽核等。
4、 招标内容:预算金额约40.86万元/年,合同期限1年,选取一位中标人。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场地、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够在项目所在地提供长期稳定的服务(附承诺书);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报名期间内的网站截图及承诺书);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中国邮政集团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且未与中国邮政集团产生经济纠纷,未被中国邮政集团列入采购禁入名单(附承诺书);
(5)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附承诺书);
(6)投标人须承诺外包人员稳定率不得低于 80%;须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当地设立可提供完善售后服务的分公司或办事机构(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服务场所至少有三人以上进行日常管理(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7)投标人自2022 年1 月1 日以来具有物流、快递行业内部处理外包服务项目成功案例 1 例(单个项目合同年度金额不低于 20 万元或2 例单个项目合同年度金额不低于10 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对应项目年度结算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在甲方指定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用于邮政支付资金的回款账户。并承诺该项目员工代发落户邮政金融(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 : 投 标 人 须 在 “ 中 国 邮 政 电 子 采 购 与 供 应 平 台 ”( 网 址 :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递交报名时须将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资料(无证明文件的出具承诺函),逐页加盖公章后扫描成完整的PDF 格式文件附件上传。
6、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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