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塔西南新能源部2026年“两区”生产用电网电服务
招标编号:ZY25-XJT12-FK037-00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塔里木油田公司,项目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相关规定履行报批及备案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主要负责新能源项目管理部在泽普、博大采油气管理区辖区内(无油田供电线路)指定的井、站和受电点提供生产及生活用电。
2.2招标范围:
(1)主要负责泽普、博大管理区域(无油田供电线路)指定的井、站和受电点提供生产及生活用电。
(2)根据甲方指令,完成临时供电工作。
2.3工期: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2.4施工/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地区、阿克苏地区等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所管辖的范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 资质条件:(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 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至少1项具有网电技术服务、单井生产供电等相关业绩。
业绩提供依据: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和相对应的发票扫描件。
3.供电设施要求:投标人承诺在收到招标人委托书或作业通知单起十个工作日内,在用电地点完成供电设施完善工作,保障正常供电。合同签订后,投标人自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确保单井具备供电条件。
4.人员要求:无
5.●企业信誉:
(1)投标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HSE要求: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否决投标:
(1)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2)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3)投标人被纳入招标人市场管理黑名单。
(4)投标人因质量、安全等严重违约行为,或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其上级部门调查处理的。
(5)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6)投标人安全生产记分满9分的,自黄牌警示之日起未满一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安全生产记分满12分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
(7)投标队伍安全生产记分满6分,或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处于停工整顿期间,或停工整顿期满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9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废标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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