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双月湾片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砂质岸线修复设计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东县双月湾片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交广州水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付款,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砂质岸线修复设计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惠东县双月湾片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是我院与惠东县自然资源局签署的勘察设计合同,我院负责项目勘察、测量和设计工作,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和预算。
建设内容及规模:营造红树林规模为46.61公顷,潮沟疏通86.58公顷,砂质岸线修复3570米。
工程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惠州市惠东县双月湾东山海南侧沙滩,砂质岸线修复长度3570米。
2.2招标内容:
(1)完成砂质岸线修复沙滩修复部分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绘制;包括但不限于沙滩修复平面布置图、典型断面图、补砂量计算图;生态护坡建设平面图、典型断面图、护坡植被种植图,提出生态护坡后续管护措施;后滨植被修复平面图以及适宜的植被种类分析。(2)完成对应上述内容的设计说明书的撰写;(3)完成业主后续在合理范围内提出的图纸及设计说明书修改意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报价人须具有以下任意一项: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2)工程设计水运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3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拥有水运工程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及以上职称。
3.4 业绩要求:近三年有与招标内容相关的业绩。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被中国交建列为集团层级黑名单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
(7)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有对本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况;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 。
4.投标保证金
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招标公告截止前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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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