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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桦川县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第二批)施工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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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2025GX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桦川县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第二批)(项目名称)施工图设计已由桦川县交通运输局以桦交办发〔2025〕5号、桦交办发〔2025〕7号、桦交办发〔2025〕8号、桦交办发〔2025〕9号、桦交办发〔2025〕10号、桦交办发〔2025〕11号、桦交办发〔2025〕12号、桦交办发〔2025〕13号、桦交办发〔2025〕14号、桦交办发〔2025〕18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车购税资金和地方配套。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桦川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广宣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5年桦川县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第二批)施工

2.2工程概况:

A1段:(东河-渔业)拟建道路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20km/h。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佳抚公路-东辉村):拟建道路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20km/h。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I级;(佳抚公路一富民):拟建道路采用四级公路II类标准,设计速度15km/h。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I级;

A2段:(增仁-决心桥(乌龙至爱国段)):拟建道路采用四级公路II类标准,设计速度15km/h。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I级;

A3段:(苏家店镇-团结村):拟建道路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20km/h。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I级;

A4段:(建松公路-星光村):拟建道路采用四级公路(II类)标准,设计速度15km/h。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I级;(星火乡-燎新村):拟建道路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20kmh。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I级;

A5段:(建松-永胜):拟建道路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20km/h。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I级;(民乐-振兴下屯):拟建道路采用四级公路(II类)标准,设计速度15km/h。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I级;(四马架-光复村):拟建道路采用四级公路(II类)标准,设计速度15km/h。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I级。

2.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内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修复。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工期: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11月30日,总工期351日历天。此工期仅为编制投标文件参考,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投标人报价时不得超过各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

名称

桩号

长度

(公里)

主要工作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A1

东河-渔业

佳抚公路-东辉村

佳抚公路一富民

K0+000-K4+158

K0+000-K1+755

K0+000-K1+684,K2+204-K10+826

4.158

1.755

10.306

完成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图纸内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修复工作

2342.38

A2

增仁-决心桥

(乌龙至爱国段)

K0+000-K5+931

5.931

完成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图纸内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修复工作

790.46

A3

苏家店镇-团结村

K0+000-K6+072

6.072

完成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图纸内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修复工作

699.84

A4

建松公路-星光村

星火乡-燎新村

K0+000-K1+900

K1+305-K4+109,K5+032-K6+181

1.9

3.953

完成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图纸内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修复工作

764.33

A5

建松-永胜

民乐-振兴下屯

四马架-光复村

K0+000-K7+237

K0+000-K5+027

K0+000-K5+237

7.237

5.027

5.237

完成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图纸内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修复工作

2098.56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无不良业绩。

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财务最低要求

(1)2024年度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 1;

(2)营运资金(2024年度流动资产-2024年度流动负债+银行专为本工程出具的资金证明\银行信贷\银行保函等)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3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持有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项目总工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1.4信誉最低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项目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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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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