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犍为县森林质量提升项目(三期)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犍为县森林质量提升项目(三期) (项目名称)已由 犍为县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306-511123-04-01-118236】FGQB-0080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犍为县恒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国内贷款、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犍为县恒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犍为县发展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306-511123-04-01-118236】FGQB-0080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祥聚三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犍为县 15 个镇。
2.2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流转林地 100000 亩,其中建设营造林 90000 亩,产业基地 10000 亩,建设林区防火通道、生态停车场、林区管理及服务用房、林区配套管网等支撑体系建设。本次实施犍为县森林质量提升项目(三期)。
2.3招标范围: (1)施工图设计: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本项目初步设计已完成,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预算清单编制等后续服务工作。 (2) 施工: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全部范围(含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过程的工作,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环境保护等负责。以上工作内容以实际工作内容为准。
2.4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70日历天、施工工期 66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设计标准、规范、规定、规程等的相关要求,并满足施工需求。(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国内贷款,企业自筹。
2.7标段划分:1 个标段,具体划分为:设计施工总承包 1 个标段。
本标段投资额约:30000 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4 家,联合体牵头人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担任;(3)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在本次招标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3.4本次招标范围中施工部分的工作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为承揽施工工作的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施工部分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应勾选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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