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对新矿集团机关大院、新矿集团第一招待所、新矿集团文体中心共计10个化粪池进行清理;
1.2实施地点:新汶矿业集团,山东省新泰市新汶;
1.3计划工期/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1.4最高限价:5万元 (含税,税率6%,投标人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1.5结算付款方式:以银行承兑的支付方式付款,如有特殊情况按照双方协议的付款方式支付;
1.6质量/服务标准:
1.6.1管道畅通,出口管道通球或通水试验一次通过,无返水。
1.6.2异味,开盖5 min 后,池口臭气浓度 ≤70(无量纲臭气指数),或感官无强烈异味。
1.6.3现场环境,作业半径2 m 内无粪污、无洒落,井盖完好复位。
1.6.4池体及井盖须同步高压冲洗,外观见本色。
1.6.5作业后 30 min 内完成场地消毒。
1.6.6现场无裸露粪污、无遗撒污水,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 要求。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必备行政许可(按当地规定提供其中之一即可): 《城市粪便污水处理经营许可证》或《环卫行业经营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2.3人员要求:现场作业人员须持有效的《有限空间作业证》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2.4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至今的类似项目评估合同扫描原件;
2.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提醒:谈判保证金打款为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1月19日起至2025年11月24日23: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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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