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北京高铁工务段食堂餐料及服务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MZD2025-79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局集团公司北京高铁工务段食堂餐料及服务招标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高铁工务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集体福利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食堂餐料及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
A01包:食堂餐料及服务,包件项数为: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交货期为:订单下达后24小时内送达(遇突发情况2小时以内送达);
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沙岗村4号(原段部)、北京市丰台区建国街23号(现段部)、北京西杜家坎(伙食团)保养点、北京朝阳(伙食团)高铁保养点、北京密云(伙食团)高铁保养点、北京顺义(伙食团)高铁保养点。
其它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A01包:食堂餐料及服务
3.1.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内包含本次招标内容的企业。
①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或货车通行证;
(4)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提供以下任一材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1.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2年-2024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2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近三年(2023 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食堂餐料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关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有)、合同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1.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高铁工务段限制参与招标采购的;
(9)投标项目及服务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投标目及服务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1.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且配备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
(2)投标人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采购公告附表中所列明细(米面油、杂粮、调料类、预包装类蔬菜和海鲜),投标人需报固定单价(含税)和总价(含税),肉类、鱼虾、禽蛋、蔬菜、生鲜、水果类餐料投标人需报浮动比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