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集宁车务段消防控制室值守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YWWB25-080 )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务段 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消防控制室值守业务外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人员具备资格证书等。投标单位符合国家应急管理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规定,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备案,并保证该资质在合同履行期内持续有效,企业须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经营状况良好。
3.消控室值班作业人员须具备消防操作员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经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驻场地进行作业。消控室值班作业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消控室值班作业人员严格按照作业标准履行职责,提供的专业服务能满足发包方需求,自觉履行服务单位各项管理规定。须提供拟派值守人员名单一份(不少于20人,并附职业资格证书或资质截图或其他能够证明的材料加盖公章。)
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类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5.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且纳税记录良好,须提供近1年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注册公司未满一年,可不提供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但需提供企业经营情况承诺书,经法人签字盖章。)
6.投标人需提供消防技术服务相关业绩不少于4项(其中铁路业绩不少于2项),需提供相关业务合同。
7.投标人需到单位现场开展现场踏勘工作,全面了解现场消防设施设备状况,并向甲方出具踏勘证明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严禁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