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ZC2025-0425
项目名称:庆阳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庆阳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3,9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 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300,000.00 | 2,200,000.00- |
| 1-2 |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 电动动力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850,000.00 | 760,000.00- |
| 1-3 |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 电动液压手术台(含手术头架2套)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750,000.00 | 5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其中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庆阳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庆阳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所投产品(电动动力系统)为进口设备的,须提供所投产品(进口)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或区域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转授权函(提供转授权函的,还须提供加盖区域总代理公章的生产厂家对区域总代理的授权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