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热电厂昌图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一期)接入系统方案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1-3-42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热电厂昌图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一期)接入系统方案编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规 模:项目预计建设规模300-350兆瓦,计划2027年投产。
2.3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 服务地点: 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所有服务工作,但相应工作节点按报审后的工作时间计划表执行。
2.6 招标范围:包括编制接入系统方案设计报告、无功专题报告、电能质量报告、次超同步震荡专题报告(最终以实际需求结算),并负责有关接入系统方案设计报告评审相关工作及负责对接协调电网、政府等报告编制的所有外部相关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新能源接入系统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首页、能够反映业绩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1月26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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