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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高层建筑燃气“瓶改管”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0000G25111300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高层建筑燃气“瓶改管”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已由(庆发改发〔2025〕15 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和地方政府匹配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庆安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
2.2
建设内容:新建DE100燃气中压管线6800米,新建DE100燃气低压管线21940米,新建DN20燃气低压管线 32910米,新建 DN15 燃气低压管线21940米,以上燃气管道中,市政管道6800 米、庭院管道21940米、立管 32910 米、室内镀锌钢管 21940米;新建入户软管、加装安全报警装置共计10970户;
2.3
招标范围: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高层建筑燃气“瓶改管”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4
施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 年 12月31日,总工期:366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保修期限期满为止。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
招标控制价:32.9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并提供连续三个月(2025年08月至2025年10月)投标人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退休人员可提供相关退休证明代替养老保险缴费明细。
3.3
项目组织机构除项目总监外,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有关规定。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做出配备现场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的承诺。
3.4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选择:“信用服务”-“失信被执 行人查询 ”,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 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
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 供投标人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中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截图)。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 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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