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粮液产业园区储能电站项目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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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招标项目 五粮液产业园区储能电站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509-511502-04-01-903474】FGQB-093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中新绿色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中新绿色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总承包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509-511502-04-01-903474】FGQB-093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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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标段划分:EPC总承包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西路150号五粮液园区。 2.3招标范围:10MW/20MWh五粮液产业园(江北园区)储能电站建设,包含设计、设备供应、设备安装调试以及建设过程中相关行政手续办理、质量验收、并网接入验收等行政许可工作。包含设计、供应、运输、装卸、吊装、安装、调试、试验、培训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工作。 2.3.1负责项目建设场地地质勘探、项目施工图设计,负责协调业主(不限于户主)、电网公司、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安评、环评,完成取得接入系统方案及批复等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并附带专家意见及各类支持性文件。 2.3.2储能设备和材料采购:2座2×5.015MWh电池舱、2台5000kW/10kV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1台储能并网一、二次预制舱、电缆、施工辅料、构件、配件、设备监造、电池管理系统、热管理系统、消防系统、储能控制及能量管理系统等为完成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的供应、安装、运输、装卸、保管、倒运、备品备件、技术资料及工器具移交、检验、试验等;接入业主变电站按照业主要求新增的所有电气设施设备。 2.3.3所有土建及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含通信、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场区道路、辅助工程、设备材料临时堆场及与工程相关的协调、拆除、加固、所有设备装卸及保管等)、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建设管理、保险、技术监督、网络安全、基坑开挖、桩基础、电缆沟开挖、电缆桥架铺设、安装工程(含储能设备到场后卸货、吊装、安装、接线)、防雷工程、消防工程(含消防第三方检测以及包括当地消防验收一切事项(如需))、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全站设备全方位无死角)、安全防护栏、安全警示标识、照明系统设置以及接入业主变电站所有涉及的电气改造等; 2.3.4所涉及的试验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储能集成系统的核心设备(电池单体、电池模块、电池簇、BMS、PCS)应具有CMA、CNAS资质机构出具的符合国标要求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须包含检测项目及结果); 2.3.5并网验收相关工作,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含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含配合升压站所有调试,如需))、电能质量预评估和评估、质量监督、启动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验收、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安全验收、消防验收、档案验收、项目并网申请及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工作的委托、实施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2.3.6运维人员安全操作培训和最终交付运营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结算、竣工决算审计、根据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或甲方和场景方要求优化项目设计和整改工程等全部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服务、手续、费用、检测、监造、检验、试验、设备标识、警示标识制作等)。 2.3.7为完成本项目建设并网投运所需要的其他工作。 2.3.8并网投运后提供并上线智能化储能管理免费平台,能够通过智能算法自动调控电池充放,实现更优储能收益。 2.3.9并网投运后储能电站运维服务不低于2年。 2.3.10储能系统及所有设备质量保修期不低于5年,系统运行10年或循环次数7000次,EOL≥70%。 2.4建设规模:项目位于酒圣 110kV变电站外侧绿地,与变电站贴建,新建独立围墙。计划建设10MW/20MWh 集中式电化学储能系统,采用2X5.015MWh磷酸铁锂电池舱2 座,5000kW10kV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2台,经并网一、二次预制舱汇流后,就近接入酒圣 110kV 变电站 10kV配电室。 储能站计划采用“一充一放”及“一充两放”的运行模式。 2.5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为75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设计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施工要求;施工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相关主管部门和招标人、电网公司并网验收标准及其他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并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投资规模:总投资人民币1600万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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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设计: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及以上许可证,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组成,仅施工单位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须由设计单位提供)。 注:设计类似项目是指:装机规模20兆瓦时及以上储能电站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注:施工类似项目是指:装机规模20兆瓦时及以上储能电站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牵头单位应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 3.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师;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项目经理的业绩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3.5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师,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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