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重工张家港港机公司房屋及设备对外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上海振华重工张家港港机公司房屋及设备对外租赁招标人为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招标人(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上海振华重工张家港港机公司房屋及设备对外租赁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内容为:江苏省苏州张家港市金港镇港区滨海路100号振华重工张家港基地及总装码头的部分工业房地产、构筑物及机器设备。土地约67.77亩。租期5年。(具体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与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
3.1.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 (/ )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 (/ )
(5)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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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