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日照银行济宁分行办公大楼装修项目(EPC)招标公告
| 一、项目概况 | |
| 本招标项目日照银行济宁分行办公大楼装修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日照银行济宁分行办公大楼装修项目(EPC) |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4.1项目概况:装修面积9800㎡,其中1层3040㎡,2层2680㎡,第3、6、8层各为1360㎡。包含装饰安装施工部分、室外部分、拆除部分、甲醛治理部分、地暖部分等内容。4.2建设地点:高新区财富中心1号大厦。4.3招标范围:日照银行济宁分行办公大楼装修项目的效果图及施工图设计、深化优化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保修;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申报、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负责在整个过程中履行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实施的责任义务,须确保设计方案的深化设计及最终工程交付成果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规范,且不低于约定的本工程建设标准。4.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4.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4.6计划投资额:2314.88万元。4.7质量要求:合格。4.8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
| 5、预算金额:2314.88万元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其他在施项目上未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多于两家),联合体协议中须指定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现场招标人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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