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织金县宝山主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电力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4(2025)-ZJFD-WZCG-1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织金县宝山主体工程风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织金县宝山主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项目采用EPC模式,由织金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业主)拨款,前期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电力电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织金县宝山主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织金县宝山主体工程项目,位于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县)。合同金额6984万元,合同工期12月,开工日期:2025年3月,竣工日期:2026年3月。主要工程:项目总装机容量为50MW,共8台6.25MW风机,风轮直径为200m,轮毂高度为115m,风机基础采用圆形重力式扩展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40。风机基础采用有台柱基础,由三部分组成,上部结构为圆柱体高1.3m,圆柱体直径8.0m;中间为圆台体高2.2m,上顶面直径8.0m下底面直径22.6m;基础下部结构为圆柱体高0.8m,圆柱体直径22.6m,基础埋深4.20m,基础总高4.30m。各平台与场内道路相连,机位布置范围内主要为灌木林和其他草地,地形开阔,局部地区起伏较大,自然山坡稳定条件较好。根据风机平台布置及现场调查,BS04、BS08风机为山脊型,共2台,BS01、BS02、BS03、BS05、BS06、BS07风机为山顶型,共6台。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7)《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0万元。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的电缆、箱变等按照总包合同需满足国家电投采购〔2024〕3号关于发布集团公司箱变、开关柜合格供应商名单及光伏组件、逆变器、电缆合格供应商增补名单的通知、国电投关于发布《集团公司电缆、光伏电池组件、逆变器合格供应商名录(2022年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应具有与生产能力相配套的工艺设备及检测方式,组装和检测设备应有一定的先进性;拥有成熟的产品制造技术,所提供产品应为成熟产品;生产商具备本项目供应能力。生产能力需满足在202511.30-2026.4.30内能按时提供符合需方要求的电力电缆及配套材料。
(4)财务能力:须提供投标人2023-2024年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3年9月至今)采购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财务能力与履约信用良好,没有出现被公司登记机关列入异常名录,包括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吊销营业执照、未注销或处于注销清算等不良状态。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1.允许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023、2024年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资格证明材料。
4.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鲜章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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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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